新加坡 新申请系统导入及手续、费用调整
2022年 4月26日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导入新申请系统“IPOS Digital Hub”来代替传统的电子服务平台(EOS:Electronic Online System)。 随着“IPOS Digital Hub”的导入,手续及费用将进行调整。 过渡措施 在向新系统过渡期间,将实行以下过渡措施。 ESO将于2022年4月29日00:00停止使用,IPOS将于2022年5月4日00:00起正式运行。 期限届满之日落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8日之间的,将自动延长到下一个工作日,即2022年5月9日。 发明专利 修改概要 1.废除国际申请公开的英语表格和费用 当国际申请以英语以外的语言提交和公开时,不再需要在新加坡国家阶段的英语译文的公开请求的表格和费用。 如果在要求进入国家阶段时同时提交了英语译文,则将以英语进行公开,并自公开日起将被付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等的临时权利。 此项修改将适用于法律修改的生效日期(2022年4月29日)以后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的所有国际申请。 对于在生效日期前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必须单独支付费用。另外,在生效日期前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需要另外请求英语译文的公开以及支付费用。 2. 要约附图最多两幅 要约中的附图最多只能附两幅。 3. 取消专利审查程序中因规定情况而提交规定文件的义务 如果已经提交了在先相关申请相关的文件,在规定情况下,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在先相关申请的副本或英语译文。 4.序列表(Sequence List)格式的改变 WIPO成员国已经同意,从2022年7月1日起,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包含的所有序列表必须符合WIPO标准ST.26。因此,2022年7月1日以后的申请需要符合WIPO标准ST.2。 序列表包含专利申请中公开的核苷酸序列或氨基酸序列,构成描述性说明的一部分,并包含有关每个序列的描述性信息。 5. 实质审查中引入轻微修改的新运用-要求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如果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通过对说明书进行轻微修改申请可以获得授权的,审查员可以向申请人发出通知,邀请其在两个月以内进行该修改。这类轻微修改的一个例子是仅对权利要求项从属性错误的处理。 如果进行了这种轻微修改仍不能解决有关问题的,审查员可以按照现有惯例发出初步或进一步的意见。 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规定的表格并主动拒绝修改的要求,或将修改的要求置之不顾直到答复期间过后。 在这两种情况下,审查员都可以根据现有惯例发出初步或补充意见。 此项新运用的适用对象为如下申请。 a) 生效日期(2022年4月29日)时实质审查已经开始并尚未完全结束的全部发明专利申请 b) 生效日期(2022年4月29日)以后提出的全部实质审查请求。 但是,正在接受补充审查的现有申请或接受补充审查的新申请,此项新运用不适用。 6.将审查对象限定为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第一项发明的情况 在实质审查中,明确申请包含两个以上发明时,审查可能仅限于权利要求中描述的第一项发明,届时申请人也将收到相应通知。 7.申请内容只能通过IPOS Digital Hub查看 在生效日期(2022年4月29日)以后提出的申请阅览请求仅适用于持有IPOS数字中心账号的请求人。 8. 取消根据第34条请求书面授权的新加坡地址要求 新加坡居民可以在生效日期后请求在新加坡国外提交或为了在新加坡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的书面授权,无需IPOS数字中心账号。IPOS通过电子邮件联系该申请人。 9. 官费(摘抄) 申请费 170 SG$ (调整前 …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