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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健康管理优良法人2022(中小企业部门)”认定

2022年3月10日   浅村专利事务所今年年再次被认定为由经济产业省及日本健康会*共同实施的“健康管理优良法人2022(中小企业部门)”。 这是自2021年以来连续第二年荣获该项认定。   健康管理优良法人认定制度是为了表彰那些在解决地区健康问题和日本健康会所倡导的健康促进活动方面所做出努力的大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实行优良健康管理的企业。   浅村专利事务通过实行“健康管理” *,从管理的角度考虑和实践所员的健康管理。   我们相信,对所员的健康投资将促进事务所活力,增强所员身体素质及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品质。   浅村专利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健康管理措施,提高所员的健康水平。 *“健康管理”是振兴策略和未来投资策略中有关延长国民健康寿命的举措之一。 *日本健康会是在日本高龄少子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环境下,为延长每个国民的健康寿命及提供适当的医疗保健而由民间组织合作组成的活动机构。其中包括经济团体、医疗团体、保险机构及自治团体等,它们共同合作,致力于在职场环境及地方地区采取具体措施,在行政的全面支持下开展有效活动。

伊拉克 成为PCT成员国

2022年3月1日   伊拉克政府于2022年1月31日向WIPO提交加盟证书,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   条约于2022年4月30日生效。生效后,伊拉克将正式成为第155个PCT成员国。   2022年4月30日以后提交的PCT国际申请将可以指定伊拉克,此外,也将可以通过伊拉克专利局进行PCT国际专利申请。

日本 限制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4月以后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将不再承认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   从与国际制度相协调、减少第三方的监视和过渡审查负担的角度出发,对特许(即:发明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实用新型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以限制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   该修订于2022年2月25日公布,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   因此,在2022年4月1日以后进行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将不再承认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 1.以下情况允许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 ・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分案申请等申请日溯回至原申请日的情况,原申请日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 ・国际申请日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PCT申请,于2022年4月1日后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 2.以下情况不允许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  优先权日在2022年3月31日前,但申请日在2022年4月1日后的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3. 发明专利申请的运用 (1)审查员对权利要求书中是否包括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进行确认。 (2)审查员判断为包含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时,以违反特许法第36条6项4号为理由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  ① 对于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不对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必要条件以外的必要条件进行审查。   此外,对于引用了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也不对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必要条件以外的必要条件进行审查。  ② 发明单一性的判断   对于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及引用了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不作发明的单一性必要条件(特许法37条)判断,仅对该项权利要求以外的权利要求进行发明单一性的判断。 (3)修改后的运用   当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解决了违反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描述的问题时,审查员将对其进行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必要条件以外的必要条件进行审查。   如在审查中发现新的驳回理由时,将下发最后的审查意见通知。 4.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运用   实用新型方面,在与实用新型法第5条6项4号相对应的实用新型实施细则第4条中新设第5号规定,限制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 (1)审查员对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中是否包括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进行确认。 (2)审查员判断为包含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的描述时,以申请未满足基础必要条件为由发出修改通知(实第6条2第3号、5条6项4号)。 5.不作为无效及异议理由   违反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描述不能作为异议理由及无效理由(异议及无效理由中不包括36条6项4号(特113条4号、特123条1項4号)( 实 37条1项4号)。 6. 提供简易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检测工具   特许厅提供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检测工具。   简易多项引多项权利要求检查器Ver.1下载(ZIP:5KB)   下载后需由multimultichecker_ver_1_0.html文件运行。

浅村荣幸被Global Law Experts评为“Trademark Law Firm of the Year in Japan – 2022”

2022年2月28日   浅村专利事务所今年再次荣幸被Global Law Experts评为“Trademark Law Firm of the Year in Japan – 2022”。   这是自2020年以来连续第三年获奖。   本所商标外观设计部向国内外提供的高品质商标注册服务,继续在国际上获得了高度认可。

出席特许厅审判部意见交流会

2022年2月25日   日本特许厅审判部部长桂先生、审判课长诸冈先生等四名审判部成员与浅村专利事务所所长浅村昌弘、其他十名专利代理师及浅村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共十二人于今日出席线上会议,交换意见。   意见交流会上,特许厅审判部方面就审判动向、手续的在线化等最新信息进行了说明。此外,在会议上我所还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谈到了对审判及判定的运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在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为审判及判定制度的有效利用及便利性的提高做贡献。   

加拿大 公布2022年的专利法细则修订案

2022年2月17日   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2022年专利法细则修订案,将引入超项费及继续审查程序(RCE)。   此外还需注意,此次专利法细则的修订尚未正式宣布,未来可能会对内容进行修改或推迟生效日期。   此次专利法细则的修订案,包括引入超项费及继续审查程序(RCE: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预计将会对加拿大专利局的专利审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修订案旨在简化专利审查程序,加快审查速度,避免不必要的审查延误。 1. 修订案生效日   目前该专利法细则修订案尚未公布具体实施日期,预计将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生效。 2. 具体修订内容 (1)增加超项费   当申请文件超出20项权利要求时,将每项增加100加元的超项费。此外,如果在支付授予专利的最终费用(维持费)时权利要求超过20项的,超过20项的权利要求将每项收取100加元的费用。   例如,请求实审时的权利要求数为30项,支付维持(最终)费时权利要求数为35项的,申请人   在请求实审时   1,000加元 :(30 claims-20 claims)・100 C$=1,000 C$   支付维持(最终)费用时      500加元 :(25 claims-20 claims)・100 C$=500 C$   的总计需支付1,500加元的超项费。   此外,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算入权利要求数。 (2)引入继续审查程序(RCE: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继续审查程序(RCE)时一种解决驳回的最终状态的一种手段,是在同一申请中提出的继续审查请求。RCE 制度已经存在于美国专利法中。   审查员下发了3次OA后(即第三次OA下发前申请人仍未收到授权通知的),审查将停止。希望继续审查的,需要在答复第三次OA及之后的第二次OA答复时提出继续审查请求(RCE)。另外,RCE的费用为816加元。   申请人在最终OA下发后4个月内未提出RCE请求的,该申请将视为放弃,但是,另设有12月以内的请求恢复期。 3.申请人的回应   在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生效前提出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超项费和RCE将不适用。   为了避免该超项费及RCE费用,有必要在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生效前提出实审请求。   但是,需要考虑到避免这些费用的好处以及权利要求的数量、实审请求期限、相应的申请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情况(利用外国专利来简化在加拿大的审查)等因素,根据具体个案情况谨慎决定。   由于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生效的预先通知期预计会相当短,因此应尽早对所拥有的加拿大专利进行确认。 4. 预计于2022年7月1日实施的其他修订案 (1)有条件的授权通知(Conditional Notice of Allowance:CNOA)   这是加拿大专利制度的一个新特点。CNOA是由专利局自行决定下发,通知申请人以修改一些特定的轻微缺陷为条件,可以授权该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修改了这些缺陷并支付最终费用,该申请将进入授权阶段。 (2)改变序列表的方式   WIPO成员国已经同意,从2022年7月1日起,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包含的所有序列表必须符合WIPO标准ST.26。由于PCT实施细则的这一变化,加拿大专利法细则中的“PCT 序列表标准” 将被替换为参照W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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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推出专利客体适格性延期答复试点项目 (DSMER Pilot Program)

   2022年2月14日   2022年1月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开始试行专利客体适格性延期答复试点项目 (Deferred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Response : DSMER Pilot Program)。   专利客体适格性延期答复试点项目(Deferred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Response : DSMER Pilot Program)是仅保留驳回理由中有关特定客体适格性(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SME)(101条)的答复,而先对其他审查意见作出回应的试点项目。   该试点项目在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期间试行。   专利商标局将邀请被判断为具有资格的申请的申请人参加该试点项目,但申请人也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   此外,需留意该试点项目仅限受邀参加。   该DSMER试点项目旨在评估与以往的审查相比,保留向申请人发出专利客体适格性(SME)的审查意见(OA),将对审查效率和专利质量有何影响。

牙买加 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2022年2月10日 2021年12月27日,牙买加政府向WIPO递交了有关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议定书》加入书。 这意味着牙买加将成为第110个马德里体系成员国。 该协议书将于2022年3月27日生效。

日本 2022年4月1日发明专利年费、商标注册费、商标续展费等费用调整过渡措施

2022年1月28日   随着2022年4月1日起《专利法等部分法律修正案》的实施,发明专利年费、商标注册费、商标续展费等费用调整(上调)将正式生效。   有关费用调整的过渡措施,请查看以下内容。 费用调整过渡措施 概述 详细内容请参考下文图示。 ●发明专利年费(第1-3年)   缴纳日 费 用 条 件 原则 ~2022年3月31日 调整前费用   2022年4月1日~ 调整后费用   例外 2022年4月1日~ 调整前费用 专利批准副本送交日在2022年2月28日前,并有宽限期申请(2个月)或不责事由宽限期(6个月)的 ●发明专利年费(第4年后)     缴纳日 费 用 条 件 原则 ~2022年3月31日 调整前费用   2022年4月1日~ 调整后费用   例外 2022年4月1日~ 调整前费用 缴纳期限届满之日在2022年3月31日前,并在缴纳期限届满之日后六个月内(补交期)缴纳的 ●商标注册费(10年及分期缴纳)   缴纳日 费 用 条 件 原则 ~2022年3月31日 调整前费用   2022年4月1日~ 调整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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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有关本年度实施声明(Form 27)的提交

2022年1月12日 本文将对本年度(2021年财政年度)的“规则131:年度实施声明(Form 27)的提交”进行相关介绍。   2020年10月19日印度公布了新规则131,将年度的计算由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更改为印度会计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实施声明需在各会计年届满后6个月内提交,即会计年届满日3月31日起6个月内。因此,2021年度的实施声明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   我所将对持有印度专利并委托我们为该印度专利提供年费缴纳业务的客户,在会计年届满后的4月1日之后就有关提交年度实施声明事项进行联系确认。   根据新规则,不需要提交(发明)专利授权的会计年度内的实施声明。因此,新授权的印度专利的第一次提交实施声明的期间如下表所示。例如,印度专利在现会计年度,即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授权的,第一次提交的实施声明则为下一会计年度内,即针对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商业实施,需要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参考下表)。 专利授权时间 2021/4/1至2022/3/31 第一次实施声明的商业实施期 2022/4/1至2023/3/31 (次年) 第一次实施声明的提交期限 至2023/9/30(第三年)   由于不再需要在专利授权的会计年内提交实施声明,有关在次年内的商业实施,则在第三年的9月30日前提交实施声明,因此,2022年以后的专利授权日期、实施期、实施声明的提交截止日期的时间轴如下图所示。图中“授权”、“实施”、“声明”的字样所代表的具体内容如下。   授权:在此期间内授权的专利   实施:有提交声明义务的左侧专利的实施期   声明:实施声明的提交期限  印度实施声明时间表  此外,有关在2020年10月19日公布的新规则131下的年度实施声明(Form 27)的相关内容在此未作详细介绍。  主要的修改内容请参考该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