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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Asiana IP & Law Office 代表来访我所(2024年 2月20日)

2024年 2月20日 韩国 Asiana IP & Law Office 代表来访我所。 左起分别为,我所 田続专利代理师、Mr. E-Nam HWANG、Mr. HA-Kyun HWANG、我所 井上专利代理师    

美国 Azami Global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2024年 2月 5日)

2024年 2月 5日 美国 Azami Global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   左起分别为,我所 水本专利代理师、CEO Mr. Daniel Tjoernelund、我所 所长 浅村专利代理师・律师      

英国 cleveland scott york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2024年 1月29日)

2024年 1月29日 英国 cleveland scott york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   左起分别为,我所 所长 浅村专利代理师・律师、Mr Michael Williams, Patent Attorney、我所 水本专利代理师    

日本 2024年 1月 1日实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概览

2024年 1月22日专利代理师法人 浅村专利事务所      本文整理了《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部分修改法案》中于2024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相关内容。 特许法等  线上提交巴黎优先权证明书方面规定的完善 外观设计法 放宽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适用条件 商标法   通过Madrid e-Filing提交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费用的修改    1. 特许法等  线上提交巴黎优先权证明书方面规定的完善(特许法第43条②、实用新型法第10条⑧、外观设计法第10条之2③、商标法第10条③等)   在根据《巴黎公约》提出要求优先权的申请时,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 “申请人等”)对于提出优先权要求所依据的申请的知识产权局(第一局)所发行的优先权证书、①原则上将原件提交给特许厅(特许法第43条②),②*如果使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等进行了电子交换,则视为已向特许厅提交了优先权证书(特许法第43条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这是一项在参加 DAS 的知识产权局之间能够以电子方式交换优先权证书并无需提交证书文件的服务。(在无法进行电子交换的情况下,如第一局未参加 DAS 或商标注册申请不在 DAS 的覆盖范围内,根据该原则,优先权要求证明必须仅以书面形式提交原件。)  但是,在2024年 1月 1日之前,法律上并不承认申请人等以电子方式提交第一局以书面形式出具的证明书(副本),以及提交第一局以电子方式出具的证明书。   因此,为顺应快速发展的数字社会,进一步提高行政手续的便利性,对与专利等有关的要求优先权的手续文件的电子提交进行了修改。该修正案还允许提交以书面形式发行的优先权证明书的复印件,以及以电子方式提供的优先权相关证明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在线提交优先权证书)。   此外,也可以接受以第一国知识产权局以电子方式提供的优先权文件。 特许法第43条 2 依前款之规定要求优先权者,必须将最初提交的申请或依巴黎条约第四条C(4)的规定被视为已最初提交的申请或依同条A(2)的规定被承认为最初提出的申请的有巴黎公约同盟国认证的记载了申请提交年月日的文件,申请时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的范围或实用新型注册要求的范围及图纸或与其相当的内容的滕本或由该同盟国政府发行的具有同样内容的公报或证明书(包括以电子方法(指电子方法、磁性方法以及其他人类感官无法识别的方法。第5项及第44条第4项与其相同)提交的文件)或其副本(以下简称 “优先权证明文件等”),在下列各号所列日期中最早的日期起一年零四个月内在提交申请时向特许厅提交。 ① ~③ (略) 3~4 (略) 5 在经济产业省令规定的优先权证明文件等中记载的事项可以通过电磁方式与巴黎公约同盟国的政府或有关工业产权的国际组织间交换的情况下,根据第1项的规定要求优先权的人在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作为记载着根据经济产业省令规定事项的文件的记载了申请号及其他为了交换所规定的必须事项的文件的情况下,视为已提交了适用前两款的优先权证明文件等。 2. 外观设计法 放宽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适用条件(外观设计法第4条③ 但书)   在申请适用于外观设计的新颖性丧失的例外的规定时,很难管理和把握与所申请外观设计有关的所有已公布事实,而且申请人要在提交申请后30天内提交与所有已公布外观设计有关的适用于新颖性丧失的例外的证明书,这对申请人来说负担很重。   此外,在新颖性丧失的例外的证明书中所描述的已公布外观设计并不足以满足要求时,也会以缺乏新颖性为由驳回申请。   因此,对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适用条件有所放宽,在公布日之后公布的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也可以适用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条件是因有权获得外观设计注册的人(包括所有权继承人)的行为而公布的外观设计只需向特许厅提交一份证明,证明 “最近公布日的任何公布行为”。   不再需要管理把握与所申请外观设计有关的所有公布事实,只需在提交申请后30天内,就最早公布日期的已公布的外观设计提交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的适用证明即可,由于”最早公布日期的任何已公布行为”的要求,如果同一天有两个或多个已公布行为,只需就当天的任何一个行为提交证明即可(即使是同一天但时间较晚的行为)。   例如,如果全国各地在同一天同时发生了公布行为,则无需了解同一天的最早的公布行为时间。   由于这些立法修改,大幅地减轻了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具体而言,丧失新颖性的例外适用于符合以下要求的外观设计 ① 外观设计因有权获得外观设计注册的人的行为而为公众所知(第4条②)   此外,与过去一样,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于因在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有关的公报上发表而为公众所知的外观设计。 ②为在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30天内提交证明书所证明的外观设计的同天及该外观设计公布日之后公布的外观设计。 ③为与在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30天内提交证明书所证明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如果外观设计与证明书中描述的外观设计不同,则可能因不满足创作非容易性的条件而被驳回申请,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单独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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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JA・KEMP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2024年 1月19日)

2024年 1月19日 英国 JA・KEMP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   左起分别为,我所 水本专利代理师、Mr Christopher O’Beirne, Patent Attorney、    

我所专利代理师原亮太于Lawyer Monthly Legal Awards 2023评选中荣膺 “Trademark Lawyer of the Year”称号

  浅村专利事务所商标外观设计部门的原亮太专利代理师于Lawyer Monthly 杂志举行的2023年度Legal Awards评选中荣膺“Trademark Lawyer of the Year”称号。   Lawyer Monthly每年对杰出律师事务所及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表彰。   该奖项的评选根据企业的反馈、对企业方面的业绩、以往的获奖经历、候选人的背景经历及律师事务所的反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在2023年,来自日本商标部门的被提名人中仅有原亮太专利代理师1名获得该奖项。   能够获得此项荣誉称号是海外的律师、专利代理师、律师事务所及企业对原亮太专利代理师于世界各国商标业务方面的高度评价与肯定。   Finance Monthly – Legal Awards 2023 (finance-monthly.com)    请参阅P54-55 Asia Japan

新年期间我所放假安排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浅村的支持与厚爱。   在日本新年期间,我所假期安排如下。   【新年期间放假日期】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3日   在假期间的咨询或电子邮件,将于1月4日(周四)后统一回复。   若因此给您带来任何不变,还望谅解。   在中国的元旦及日本的新年到来之际,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与信赖,浅村专利事务所全体员工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预祝您元旦快乐,万事如意!

《The Trademark Lawyer Magazine Annual 2024》刊载了我所商标外观设计部大冢一贵部长的文章

2023年12月25日专利代理师法人 浅村专利事务所   在已发行的杂志《The Trademark Lawyer Magazine Annual》2024年版中刊载了浅村专利事务所商标外观设计部部长大冢一贵专利代理师的文章。文章中对将于2024年4月1日在日本施行的商标Consent制度进行了介绍。   详细内容请参阅P49~P50。    trademarklawyermagazine.com/wp-content/uploads/2023/12/TML6_interactive.pdf   摘录部分敬请参考如下内容。

印度 K&S Partners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2023年12月 8日)

2023年12月 8日 印度 K&S Partners 事务所代表来访我所。   左起分别为,我所 田中专利代理师、我所 水本专利代理师、我所所长浅村专利代理师・律师、Mr. Naveen Suriya、Mr. Amrish Tiwari、我所 井上专利代理师、大西 立人 様

日本 国际专利申请相关官费调整

2023年12月 6日专利代理师法人 浅村专利事务所    日本特许厅(JPO)对国际专利申请相关官费再次进行了调整,2024年1月1日起将对部分费用进行上调。  此次上调主要受近期日元持续走弱影响。 费用种类 条 件 金 额 2023年12月31日以前 2024年1月1日以后 上调额 JPO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专利申请 国际专利申请费用(国际申请受理日有效的费用) 国际专利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A) 214,200日元 217,700日元 3,500日元 超过30页的每页(B)        2,400日元        2,500日元     100日元 线上申请的减缴额(A和B合计金额的减缴额)   ▲48,300日元   ▲49,100日元   ▲800日元 JPO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缴费日有效的手续费) 手续费      32,200日元     32,700日元         500日元 参考资料 PO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时日语的国际专利申请时的计算示例 2022年1月1日 ~3月31日 2022年4月1日  ~ 6月30日 2022年7月1日  ~ 10月31日 2022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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