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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A.I.P.P.I》(会报第64卷第2号(2019年2月号))刊登我所律师及专利代理师的投稿讨论

2019年2月27日   我所后藤律师・专利代理师、大冢专利代理师、原专利代理师发表了事件摘要《有关俄罗斯FAS对“龟甲万公司酱油瓶设计”的决定》。   该文章介绍了龟甲万公司酱油瓶设计在俄罗斯涉及到的部分相关内容。   最初,俄罗斯专利和商标局因认定缺乏识别性而驳回了桌用瓶立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对此,通过具有俄罗斯竞争保护法管辖权的联邦反垄断局(FAS),以俄罗斯SANBONSAI公司销售的桌用酱油瓶产品与龟甲万公司产品相混淆为由对SANBONSAI提出暂停销售请求。   FAS接受了该请求,认定SANBONSAI的行为违反保护竞争法,并命令SANBONSAI暂停出售该产品。   通过有效利用FAS在该案件设计方面的是否具有识别性及周知性上的认定和判断,立体商标(再次申请)最终得以在俄罗斯专利和商标局成功注册。文章主要介绍了该案件相关内容。   AIPPI网址:https://www.aippi.or.jp/  

英国Cleveland Scott York代表来访浅村(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15日,英国Cleveland Scott York代表来访浅村。 ・ Mr. Jonathan Midgley ・ Mr. Michael Williams      (从左起)

印度尼西亚 知识产权总局公布未缴年金的缴纳期限延期相关信息

2019年2月14日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在2018年8月16日,向仍有未缴年费的在旧法下已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发出了强烈敦促缴费通告。   DGIP原规定已放弃专利如有未缴纳年费的(年费缴纳期限为现行法的施行日2016年8月26日之前的),(原)专利权人应缴纳未缴年费和滞纳金全额的缴纳期限为2019年2月15日,此次根据2019年2月17日发行的通告表示,已延期至2019年8月17日。   已收到正式通知的专利权人,应于2019年8月17日前缴清相关费用。此外,尽管未收到该通知,但如有因未于2016年8月26日前缴纳年金而被动放弃专利权的,应考虑与当地代理人联系确认该已放弃专利的状态并采取必要措施。         *我们将努力跟进收集相关信息。   我们将与有可能属于此次措施施行对象的客户单独联系。

印度L.S. DAVAR & CO. 代表来访浅村(2019年2月13日)

2019年2月13日,印度L.S. DAVAR & CO. 代表来访浅村。 ・ Mr. Amit Jain ・ Dr. Sudipta Banerjee ・ Ms. Joshiitaa Davar Khemani        (从左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表来访浅村(2019年2月12日)

2019年2月12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表来访浅村。   ・ 马 浩 所长    (左四)   ・ 何 腾云 先生 (右三)   ・ 刘 日华 先生 (右一)   ・ 吴 越 先生    (右二)

美国BRINKS GILSON & LIONE代表来访浅村(2019年1月25日)

2019年1月25日,美国BRINKS GILSON & LIONE代表来访浅村。  ・ 堀江 雅 先生

韩国KBK特许法律事务所代表来访浅村(2019年1月25日)

2019年1月25日,韩国KBK特许法律事务所代表来访浅村。  ・ 房 海哲 先生    (左二)  ・ 白 仁庆 女士    (中央)  ・ 大石 真菜 女士 (右二)

捷克 新修订《商标法》于2019年1月起施行

2019年1月23日   捷克修订《商标法》,并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主要修订内容。     (1)商标的定义   在旧法中,商标被定义为能够区别的文字或图形等的标志。修订后,将其定义为通过能够让主管部门或需要者明确并准确地识别出对象的方法表示的标志。   因此,这实际上是扩大了商标的定义。在传统的文字和图形的商标组成基础上,添加了诸如声音商标、立体商标及动态商标等新型商标。     (2)商标专利申请的审查   在旧法中,提交专利申请的商标如与在先商标相同或包含其组成部分,并且与在先商标指定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原则上不允许注册。   但是在修订后,废除了有关在先商标的审查,改为仅针对商标是否有显著性的审查。经审查判定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将在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后予以注册。   因此,商标权人须关注商标公告。商标权人在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内可通过提出异议来反对该公告商标的注册。     (3)商标使用的举证责任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在商标权人行使商标权,或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时,对方可要求其证明该注册商标正在被适当使用。   商标权人为能够在行使商标权时,从最开始便向主管部门或法院证明该注册商标实际上有按照法律规定被适当使用的事实,须准备好相关使用证据。

我所专利代理师在药品企业法律研究会(医法研)的月度例会上发表演讲

2019年1月18日   2019年1月16日, 代表董事浅村昌弘(专利代理师・律师)及专利代理师金森久司在药品企业法律研究会(医法研)的月度例会上,以美国ANDA诉讼及各国专利链接制度为主题发表演讲。

日本 专利局上调发明专利审查请求费

2019年1月18日   日本在2018年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展开了针对发明专利费1、审查请求费2及国际申请相关手续费3的缓解措施。为弥补因此产生的收入不足情况, 内阁宣布决定上调审查请求费,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2019年3月31日前的申请 2019年4月1日后的申请 一般国内申请(包括巴黎公约专利优先权申请) 基本费用118,000日元+权利要求数×4,000日元 基本费用138,000日元+权利要求数×4,000日元 由专利局发行国际检索报告的国际专利(PCT)申请  基本费用71,000日元+权利要求数×2,400日元 基本费用金83,000日元+权利要求数×2,400日元 由非专利局发行国际检索报告的国际专利(PCT)申请 基本费用106,000日元+权利要求数×3,600日元 基本费用金124,000日元+权利要求数×3,600日元 提出由指定注册检索机构发行检索报告书的情况 基本费用94,000日元+权利要求数×3,200日元 基本费用110,000日元+权利要求数×3,200日元   请注意费用上调的对象并非是根据审查请求日,而是根据申请日判断(国际专利(PCT)申请的情况则为国际申请日)。此外分割申请和变更申请的情况则为实际申请日,而非追溯到原申请的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