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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业务法人浅村专利事务所 今年迎来成立130周年

2021年4月1日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   浅村专利事务所在今年迎来了成立130周年。借此机会,我们对您多年来对我们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浅村专利事务所作为日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先驱,于1891年成立。从知识产权启蒙活动开始,并率先于1906年开启涉外申请业务等,我们有幸较早地从事了知识产权事业并与知识产权制度共同成长与发展。   在将来,浅村专利事务所也将继续秉承前人精神,满足时代的新需求,继续为您提供从日本国内外专利商标申请到知识产权活动的开展等全面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在今后的岁月里,希望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与信赖。 (有关事务所发展历程详情,请点击此处链接查看)

印度尼西亚 有关印度尼西亚专利法修订

2021年3月29日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印度尼西亚对部分专利法及规则进行了修订。 1. 专利的实施及实施义务   ・进口或许可也被视为专利的实施   根据《印度尼西亚专利法》,专利权人有义务在3年内在印度尼西亚国内实施专利发明。以往专利发明的实施仅限于专利产品的制造及方法的使用,通过此次修订,进口或许可也被视为专利的实施。   ・废除专利实施期间的延迟申请程序   根据以往规则,原则上专利发明的未实施期间可以通过在专利授权后3年内提出申请而延长至5年。此外,根据以往规则,在2019年12月9日之前授权的专利,申请延长专利发明的未实施期间的期限已延长至2022年12月8日。   但是,根据修订后的规则,专利实施期间的延迟申请程序已被废除。   以往,我所会向持有印度尼西亚专利并委托我所管理年费的客户询问是否需要在授权后3年内提交专利实施期间的延迟申请,由于本次修订已废除该程序,我们也将相应地不再进行该询问。   详情   印度尼西亚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必须在取得授权起3年内在印度尼西亚国内对制造专利产品、使用方法(专利法13/2016第20条)。但许多专利权人无法在印度尼西亚国内制造产品或使用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在授权起3年内提交专利实施期间的延迟申请,该期限可宽限至5年(规则15/2018/规则30/2019)。另一方面,也被指出不承认进口是专利的实施违背了TRIPS协定,因此根据综合法11/2020第107条(2020年11月2日施行),对专利法13/2016第20条进行了修改,进口及许可也被视为专利的实施。今年发布了规则14/2021(2021年2月3日施行),删除了专利实施期间的延迟申请规定,申请程序被取消,无法再提交该申请。另外,已经提交了的申请将按照原规则30/2019的规定处理。 2.小发明的实质审查请求   小发明(类似日本的实用新型)的实质审查请求必须与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未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或未缴费的,视为该小发明无效或被撤回。

关于事务所恢复正常办公的通知

2021年3月19日   日本政府根据《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发布的紧急事态宣言,现已确定将于3月21日全面解除。   因此,专利业务法人浅村专利事务所及浅村律师事务所将于3月22日起恢复正常办公。感谢您在紧急事态宣言期间对我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此外,为预防感染,请来访客户在来所会面期间佩戴口罩。与此同时,浅村的工作人员也会确保佩戴口罩接待。另外,也可继续延用线上会议(Teams、Zoom等)的形式。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专利业务法人浅村专利事务所及浅村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与厚爱,我们也将继续努力提供高品质专业服务。

关于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的业务安排【再次通知】

2021年3月5日   2021年1月8日起,日本东京等地区为应对新冠疫情而实行了紧急事态宣言,现该宣言在1都3 县(东京都、神奈川县、埼玉县及千叶县)地区将再次延长至2021年3月21日。   事务所位于东京的专利业务法人浅村专利事务所及浅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我所”),对于在此紧急事态宣言期间的工作业务安排,作出如下通知。   紧急事态宣言期间,事务所全员原则上实行居家远程办公   我所专利代理师、律师及办公人员将如往常一样,继续在安全环境下实行远程居家办公(即在宅勤务),向日本专利局在线提交的手续也均可通过居家远程操作办理。   因此请您放心,在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业务将照常进行,不受影响。   有关联系方式的通知及请求   (1)可照常与我所联系   我所居家办公的工作形式现已全面实现远程操作,因此,您可以如往常一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我们联系。   此外,在紧急事态宣言期间,烦请尽量避免来所会面。相关咨询会面及会议等,请尽可能利用线上会议(Teams、Zoom等)的形式进行。   (2)有关邮寄的请求   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将以每周2次的频率(每周二及周四)收取邮寄文件及快递。   对于有提交截止日期等需向本所邮寄的资料原件,烦请选用可指定派送日期的邮寄服务,并在邮寄前联系本所相关负责人员确认快递号及派送日期,以确保文件的查收。   由此给您带来任何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浅村被认定为经济产业省及日本健康会共同实施的“健康管理优良法人2021(中小企业部门)”(2021年3月4日)

  浅村专利事务所被认定为由经济产业省及日本健康会*共同实施的“健康管理优良法人2021(中小企业部门)”。   健康管理优良法人认定制度是为了表彰那些在解决地区健康问题和日本健康会所倡导的健康促进活动方面所做出努力的大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实行优良健康管理的企业。   浅村专利事务通过实行“健康管理” *,从管理的角度考虑和实践所员的健康管理。   我们相信,对所员的健康投资将促进事务所活力,增强所员身体素质及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品质。   浅村专利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健康管理措施,提高所员的健康水平。 *“健康管理”是振兴策略和未来投资策略中有关延长国民健康寿命的举措之一。 *日本健康会是在日本高龄少子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环境下,为延长每个国民的健康寿命及提供适当的医疗保健而由民间组织合作组成的活动机构。其中包括经济团体、医疗团体、保险机构及自治团体等,它们共同合作,致力于在职场环境及地方地区采取具体措施,在行政的全面支持下开展有效活动。

浅村荣幸被评为“Trademark Law Firm of the Year in Japan – 2021”

2020年11月19日   浅村专利事务所被Corporate Intl Magazine Global Award评为Trademark Law Firm of the Year in Japan 2021。   浅村专利事务所商标外观设计部门拥有多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代理各类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等相关业务。   能够荣幸获得此次荣誉称号,是广大客户对浅村的信任与支持,更是对浅村全体成员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服务的褒奖与肯定。  

浅村荣膺由Global Law Experts发布的“Trademark Law Firm of the Year in Japan – 2021”称号

2021年2月18日   浅村专利事务所今年再次荣幸被Global Law Experts评为“Trademark Law Firm of the Year in Japan – 2021”。   本所商标外观设计部向国内外提供的高品质商标注册服务,继续获得了在国际上的高度认可。

关于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的业务安排【再次通知】(2021年2月3日发布)

2021年2月3日   2021年1月8日起,日本东京等地区实行了紧急事态宣言,该宣言现已正式延长至2021年3月7日。在此紧急事态宣言期间,关于专利业务法人浅村专利事务所及浅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我所”)的业务安排,再次作出如下通知。   1.事务所全员原则上实行居家远程办公   我所专利代理师、律师及办公人员将如往常一样,继续在安全环境下实行远程居家办公(即在宅勤务),向日本专利局在线提交的手续也均可通过居家远程操作办理。   因此请您放心,在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业务将照常进行,不受影响。   2.有关联系方式的通知及请求   (1)可照常与我所联系   我所居家办公的工作形式现已全面实现远程操作,因此,您可以如往常一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我们联系。   此外,在紧急事态宣言期间,烦请尽量避免来所会面。相关咨询会面及会议等,可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   (2)有关邮寄的请求   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将以每周2次的频率(每周二及周四)收取邮寄文件及快递。   由于2月11日(周四)及23日(周二)为公休假期,因此原定于该两日的收件安排将调整至2月12日(周五)及2月22日(周一),请留意。   对于有提交截止日期等需向本所邮寄的资料原件,烦请选用可指定派送日期的邮寄服务,并在邮寄前联系本所相关负责人员确认快递号及派送日期,以确保文件的查收。   由此给您带来任何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日本 专利局公布审判制度手册(日文版及英文版)

2021年1月22日  日本专利局的审判部门主要有两大职责,分别为“审查的上级审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及早解决”。  近日,日本专利局出版了一份介绍日本审判制度的宣传手册,以下为该手册的主要内容。 第1部分 1.审判制度的作用  可进行以下审判,申请及判定。 2.拒绝查定审判(即驳回复审)  对象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商标。  拒绝查定审判请求的成立率(即撤销驳回决定的比例)约为70%。  如对审判结果不服,向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提起诉讼,支持审判判断的约为80%。 3.提出异议  对象为发明专利及商标。  从异议的审理结果来看,维持权利(无订正)的为32%,维持权利(有订正)的为45%,撤销发明专利或商标授权的为10%。 4.无效审判  对象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商标。  有关知识产权高级裁判所在对审判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支持审判决定的比例,发明专利相关案件的约为70%。 5.取消審判  对象为商标。  商标权人连续三年未在日本国内在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可提出撤销该商标注册的审判请求,即不使用撤销审判制度。 6.订正审判  对象为发明专利。  专利权人多在被提出无效时通过利用该订正制度来回避被提出的无效理由。 7.判定  对象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商标。  该制度主要为向专利局审判部就权利范围寻求官方见解。  该判定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事实上其判定结果被充分尊重并具有权威性。 第2部分 1.审判部是个怎样的组织? 2.审理及审判决定如何进行? 3.为提高审判决定信赖性所做的努力 4.审判制度及用户之间的交流互动 5. 海外信息传播与国际交流 6.价目表、联系方式  在专利局此次公布的手册中对以上内容进行了简单易懂的详细介绍,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以下专利局官方链接。 审判制度宣传手册日语版 https://www.jpo.go.jp/resources/report/sonota-info/document/panhu/shinpan_gaiyo.pdf 审判制度宣传手册英语版 https://www.jpo.go.jp/resources/report/sonota-info/document/panhu/shinpan_gaiyo_e.pdf

关于紧急事态宣言期间我所业务安排的通知

2021年1月7日   日本政府于2021年1月7日,根据《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针对包括东京都在内的实施区域再次发布了紧急事态宣言。本次紧急事态宣言从2021年1月8日持续至2月7日。   在此期间,专利业务法人浅村专利事务所及浅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我所”)相关业务安排如下。 1.事务所全员原则上实行居家远程办公   我所专利代理师、律师及办公人员将如往常一样,继续在安全环境下实行远程居家办公(即在宅勤务),向日本专利局在线提交的手续也均可通过居家远程操作办理。   因此请您放心,我所在积极响应政府呼吁企业实行在宅勤务的同时,业务将照常进行,不受影响。 2.有关联系方式的通知及请求 (1)可照常与我所联系   我所居家办公的工作形式现已全面实现远程操作,因此,您可以如往常一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与此同时,我所成员均配有办公专用智能手机,因此办公电话也不受影响,依然可以照常使用。如有需要,烦请直接拨打各负责人的直线电话号码。   此外,相关咨询会面及会议等,原则上将改为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 (2)有关邮寄的请求   为降低所员来到事务所办公室上班的次数,我所将以每周2次的频率(每周二及周四)收取邮寄文件及快递。对于有提交截止日期等需向本所邮寄的资料原件,烦请选用可指定派送日期的邮寄服务,并在邮寄前联系本所相关负责人员确认快递号及派送日期,以确保文件的查收。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