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

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2022年专利法细则修订案,将引入超项费及继续审查程序(RCE)。
此外还需注意,此次专利法细则的修订尚未正式宣布,未来可能会对内容进行修改或推迟生效日期。
此次专利法细则的修订案,包括引入超项费及继续审查程序(RCE: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预计将会对加拿大专利局的专利审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修订案旨在简化专利审查程序,加快审查速度,避免不必要的审查延误。
1. 修订案生效日
目前该专利法细则修订案尚未公布具体实施日期,预计将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生效。
2. 具体修订内容
(1)增加超项费
当申请文件超出20项权利要求时,将每项增加100加元的超项费。此外,如果在支付授予专利的最终费用(维持费)时权利要求超过20项的,超过20项的权利要求将每项收取100加元的费用。
例如,请求实审时的权利要求数为30项,支付维持(最终)费时权利要求数为35项的,申请人
在请求实审时
1,000加元 :(30 claims-20 claims)・100 C$=1,000 C$
支付维持(最终)费用时
500加元 :(25 claims-20 claims)・100 C$=500 C$
的总计需支付1,500加元的超项费。
此外,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算入权利要求数。
(2)引入继续审查程序(RCE: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继续审查程序(RCE)时一种解决驳回的最终状态的一种手段,是在同一申请中提出的继续审查请求。RCE 制度已经存在于美国专利法中。
审查员下发了3次OA后(即第三次OA下发前申请人仍未收到授权通知的),审查将停止。希望继续审查的,需要在答复第三次OA及之后的第二次OA答复时提出继续审查请求(RCE)。另外,RCE的费用为816加元。
申请人在最终OA下发后4个月内未提出RCE请求的,该申请将视为放弃,但是,另设有12月以内的请求恢复期。
3.申请人的回应
在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生效前提出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超项费和RCE将不适用。
为了避免该超项费及RCE费用,有必要在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生效前提出实审请求。
但是,需要考虑到避免这些费用的好处以及权利要求的数量、实审请求期限、相应的申请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情况(利用外国专利来简化在加拿大的审查)等因素,根据具体个案情况谨慎决定。
由于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生效的预先通知期预计会相当短,因此应尽早对所拥有的加拿大专利进行确认。
4. 预计于2022年7月1日实施的其他修订案
(1)有条件的授权通知(Conditional Notice of Allowance:CNOA)
这是加拿大专利制度的一个新特点。CNOA是由专利局自行决定下发,通知申请人以修改一些特定的轻微缺陷为条件,可以授权该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修改了这些缺陷并支付最终费用,该申请将进入授权阶段。
(2)改变序列表的方式
WIPO成员国已经同意,从2022年7月1日起,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包含的所有序列表必须符合WIPO标准ST.26。由于PCT实施细则的这一变化,加拿大专利法细则中的“PCT 序列表标准” 将被替换为参照WIPO 标准 ST.26 中规定的新标准。
序列表包含专利申请中公开的核苷酸序列或氨基酸序列,构成描述性说明的一部分,并包含有关每个序列的描述性信息。
此外,WIPO成员国应遵守WIPO标准ST.26的日期,原定于2022年1月1日,现已推迟到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