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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 废除宽限期后允许续展申请的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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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8日

  在卡扎菲政权倒台后的内战动荡期间,利比亚知识产权局一直在接受超过法定6个月宽限期的续展申请,没有出现任何操作问题。事实上,2018年的省令正式允许在宽限期后提出续期申请。

  现在,利比亚知识产权局已经撤销了这项2018年的省令。并发表意见称,所有商标,无论是正在审查还是已经注册的,都必须在续展截止日期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续展。

  最需要注意的不仅是对于即将到续展期限的案件,在宽限期6个月后提出续展申请且目前为待处理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包括已续展的),此次变更具有追溯效力。

  利比亚从业人员对上述知识产权局的此次变更提出异议,称“追溯适用范围不应扩大到已经发出续展受理函并已缴费的情况”。遗憾的是知识产权局对这一请求没有作出反应。知识产权局目前已经开始了对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续展申请的无效判断程序。

  因此,如果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未提交续展申请或在宽限期内未能获得续展注册的,则商标注册将无效或有无效的风险,可能需要考虑提出新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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