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19日,印度政府(DPIIT部门)公布了《专利规则》修正案(2020)。其主要修改规则为:
规则21:优先权文件的提交(PCT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
规则131:年度实施声明(Form 27)的提交
现就上述有关“规则131:年度实施声明(Form 27)的提交”的修改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1)修改前
印度专利的专利权人及被许可人有义务每年就该专利发明的商业实施情况提交实施声明(Statement of Working)。该实施声明也被当地代理人称为Form 27,或简称为SoW。
以往,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实施声明需在次年3月31日之前提交。因此,我我所以每年的年末年初期间为契机,向委托我所管理缴纳印度专利年费的客户进行有关次年实施声明的通知介绍。
(2)修改后
2-1)年度及提交期限的变更
由于此次规则131(2)的修订,有关商业实施声明的提交期限等方面已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新规则,有关年度的计算,由原来的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更改为印度会计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并且提交实施声明的截止日期也调整为每个会计年届满后6个月内,即3月31日会计年届满后的6个月内。因此,根据新规则,需在下一个年度的9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实施声明。也可以认为这一调整实际上是将年度末的提交期限从3个月延长至6个月。
因此,根据新规则,我所将针对持有印度专利并委托我们为该印度专利提供年费缴纳业务的客户,通知介绍有关在4月1日会计年届满后提交年度实施声明事项。
此外,在专利授权的会计年度内不需要提交实施声明,因此明确了新授权的印度专利第一份实施声明的提交时间。例如,如果在当前会计年,即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间获得印度专利授权,则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间的下一个会计年内实施的第一份实施声明,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请参见下表)。
专利授权日期 | 2020/4/1至2021/3/31 |
第一份声明的实施期 | 2021/4/1至2022/3/31(次年) |
提交第一份声明的截止日期 | 2022/9/30前(第三年) |
由于不再需要在专利授权的会计年内提交实施声明,有关在次年内的商业实施,则在第三年的9月30日前提交实施声明,因此,2021年以后的专利授权日期、实施期、实施声明的提交截止日期的时间轴如下图所示。图中“授权”、“实施”、“声明”的字样所代表的具体内容如下。
授权:在此期间内授权的专利
实施:有提交声明义务的左侧专利的实施期
声明:提交实施声明的截止日期
印度实施声明时间表
(上图所示的2021年提交实施声明时间表中,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授权的专利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该专利的实施声明。但如果实施期为会计年的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间,则不包括以往日历年制度,2020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的期间,所以增加了这一期间。)
2-2)有关Form 27的简化
新的Form27已被简化。主要变化如下。
◆专利权人只需提供在印度制造或进口到印度所获得的收入或产生价值的大致金额(不一定准确)。
◆如果不能从相关专利中单独获得特定专利发明产生的大致收入或价值,如全部专利属于同一个专利权人,则多个”相关 “专利信息可以一起提交。
◆如专利权人希望说明该专利实施或未实施情况,则可利用所设置的说明栏进行500字以内的描述。
◆全部专利权人及全部被许可人都需要提交该特定专利(或一个专利权人持有的一系列相关专利)的Form2。共同权利人可在一份实施声明中一并提交。
◆授权代理人可代表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签署实施声明。
◆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不再需要就专利发明是否部分或完全符合其公共利益需求作出说明。这将为在印度没有明确公共利益需求的发明权利人提供了救济。
◆不再需要提供在印度进口或销售的专利产品数量,只需要提供该专利发明在印度产生的收入或价值的总和即可。因此,从实施声明中将无法得知专利产品的单价。此外,也不再需要提供每次的进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