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

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有关英国脱欧的协议草案,该脱欧协议草案中还包含了知识产权的相关条款。
此外,本文有关脱欧协议的相关内容全部基于2018年2月28日所公布的协议草案。此后草案内容可能还会有所变动,敬请留意。
脱欧协议草案中,有关欧共体外观设计及欧盟商标相关规定的概要如下。
1)过渡期内已注册的欧共体外观设计及欧盟商标
- 欧共体外观设计及欧盟商标的专利权人,过渡期结束后,将相应转换为英国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 无需另行申请或其他费用,也无需再审。
- 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也包括英国商标的在先权日),在英国仍有效。
- 续展期限与原欧共体外观设计或欧盟商标的续展期限相同。
- 以上处理方法,对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及海牙协定国际商标注册中指定欧洲的同样适用。
- 过渡期内,商标注册不会以在英国不使用为理由被撤销。
- 外观设计注册的保护期限,至少会与原来的欧共体外观设计保护的剩余期限相同。
2)过渡期结束已提交申请但尚未签注成功的欧盟商标
- 申请人根据该欧盟商标申请,在过渡期届满起6个月内向英国提交申请的,享有特别优先权。
- 享有上述特别优先权的,应以带有申请日期的欧盟商标为前提。
- 在英国申请时要求上述特别优先权的,在确认申请先后关系时,原来的欧盟商标优先权日将视为英国的申请日。
应英国脱欧而制定的针对欧共体外观设计及欧盟商标处理办法具体条款终于得以公布,但其内容仍有可能根据将来的谈判结果发生重大变化。由于目前形势尚未清晰,建议谨慎对待有关英国商标权续展等方面的处理。
1)根据此次协议草案,过渡期间定为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将来也有可能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