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10月14日,内阁议会通过政令确定了专利法等部分法律修正案附则第六条第一项中政令规定的日期。
根据该政令,通过印纸支付专利费等费用只能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进行。
因此,自2023年6月1日起,专利费等费用仅可使用现金(银行汇款等)预付。
此外,现金预付制度已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
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10月14日,内阁议会通过政令确定了专利法等部分法律修正案附则第六条第一项中政令规定的日期。
根据该政令,通过印纸支付专利费等费用只能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进行。
因此,自2023年6月1日起,专利费等费用仅可使用现金(银行汇款等)预付。
此外,现金预付制度已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