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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在专利法中限制知识产权局(MyIPO)在线平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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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3日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MyIPO)于2022年3月18日起开始实施于2021年修订的专利法。

  根据此次修订的实施,发明专利将无法再使用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的在线平台(IP Online)。

  因此,所有的发明专利申请都必须直接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提交纸质申请文件。

  同时需留意,在利用马来西亚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MSE)制度*时,必须提交在相关国家或欧洲专利公约(EPO)下的专利局审查结果的纸质文件。

  *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MSE:Modified Substantive Examination)制度

  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MSE)是根据其他国家专利局的审查结果进行的实质审查制度。

  * 马来西亚的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MSE)制度

  马来西亚的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制度是在马来西亚提交的专利申请如果在马来西亚专利法实施细则27A中规定的国家(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英国、美国)或欧洲专利公约(EPC)下的专利局获得授权的,可以通过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提交显示审查结果的文件,则该专利可以仅通过简单的附加审查来取得授权的制度(马来西亚专利法第29A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