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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最高法院决定保护期限统一为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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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

  以往,巴西的专利保护期限为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如果自授权时起至20年权利届满日之间不足10年,则保护期将为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10年,即以保护期限较长的为准。本次巴西最高法院认为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少于10年这一规定违宪,决定权利保护期一律为自申请日起20年。

  本次决定的效果原则上不适用于已获得授权的专利,但以下的例外情况,则尽管已获得授权,专利的保护期限仍将一律为申请日起20年,(即按授权日起10年的规定享受了额外延长的部分将被缩短)。

・制药以及医疗领域专利

・至2021年4月7日前被提起无效诉讼的专利

  对于后者,由于已为争议对象,所以保护期限的缩短可能很难不被注意到,但对于前者,则有可能在没有任何特别程序的情况下保护期限被缩短,因此需格外注意。同时,最高法院还决定,即使缩短了保护期限,现有的权利(如已收到的许可费)也不会受到影响,但具体的影响可能还需个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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