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

2020年7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正式决定了《专利法等的一部分改正的法律案》的部分实施日期。
于2019年通过的专利法部分修正案已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有关部分延缓实施的规定,此次会议正式决定了其实施日期。
1.专利法(特许法)
2020年10月1日 实施
(1)查证制度(新一百零五条2 ~ 新一百零五条2.10)
・ 创建中立技术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制度(查证)。
・在专利权可能受到侵犯时,允许中立的技术专家在侵权嫌疑人的工厂等现场,对侵权行为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向法院提交调查报告的制度
2.外观设计法(意匠法)
2021年4月1日 实施
(1)多个外观设计同时申请(7条)・・・一份申请书中可包含多个外观设计申请。
(2)重新修改有关物品区分的规定・・・废止物品区分表,根据经济产业省条例制定外观设计的标准(7条)。
(3)手续救济规定(第六十条10第2项,专利法第五条比照适用于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