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5日
2019年11月29日,印度专利局公布了与日本专利局间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项目的加速审查申请程序。概述如下。
印度专利局将从2019年12月5日开始接受PPH申请。
PPH申请数量被限制在每年100件以下。无论是单独提交申请,还是与他人共同提交申请,每位申请人每年最多只能提交10件PPH申请(该数额预计将在2020年3月31日之后重新考虑)。
印度专利局接收PPH申请的专业领域:
电气,电子,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物理,土木工程,机械,纺织,汽车和冶金。
向印度专利局提交的PPH申请要求:
1.日本申请及印度申请,申请的最早日期应相同(优先权日或申请日)。
2.印度申请为属于专利家族的申请,至少最早的申请应将日本专利局作为国际局提交。或者如果是PCT申请,则需以日本专利局作为受理局提交。
关于可专利性:
1.日本专利局认定了其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的权利要求,印度专利局也将考虑为可取得专利。
2.根据《第三节:非发明》确定可专利性,符合适用于印度的国家法律。
3.如日本专利局审查员在最近的办公行动中至少认定了一个权利要求有可专利性,即使该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该权利要求仍被认定为“可取得专利”。
4.之前向印度专利局提交的全部权利要求,必须与向日本专利局提出的一个以上的可取得专利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限制:
初次审查报告(First Examination Report)已经提交的申请,不可再进行PPH申请。
所需文件:
1.所有针对日本申请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复印件,上述《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英语翻译文档以及该英语翻译文档的认证文件;
2.对应日本申请中已获得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复印件,上述已获得授权的权利要求的英语翻译文档以及该英语翻译文档的认证文件;
3.日本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复印件(如果对比文件并不是英语的,那么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上述对比文件的英语翻译文档以及该英语翻译文档的认证文件)
4.权利要求对应表。
缺陷补正:
1.如过不符合PPH中加速审查要求所规定的所有条件,印度专利局将发出补正通知。
2.申请人需在30天内提交所需的文件并补正缺陷。
3.如认定提交的文件不能补正缺陷,印度专利局将不授予PPH的加速审查特殊资格,并且申请人不能为此申请重新申请PPH。
PPH:(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的简称,即专利审查高速路。“专利审查高速公路,为使申请人更容易更早地在海外取得权利,并提高各专利局第1局(先行局)的现有技术检索及审查结果的可用性,减轻审查负担,提高审查质量。”(引用自专利局官方主页)。
日本和印度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相关日本专利局主页
https://www.jpo.go.jp/system/patent/shinsa/soki/pph/japan_india_highwa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