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标局自2017年3月6日起开始施行修改后的商标规则(i)。以下为此次修改要点。
A.修改制度
(1)提交使用声明书等的义务
在申请时主张商标的使用事实时,必须作为申请书的附加文件提交使用声明书及能够证明使用事实的文件。
(2)扩大加快审查的受理范围
在修改前只有从申请到审查之间的手续可以加快审查,修改后,不仅是从申请到审查,而是审查答复后到注册之间的手续都可进行加快审查。
(3)新制定驰名商标认定制度
商标局新制定了驰名商标注册的申请制度。经过驰名商标注册,商标权侵权诉讼或者提出异议时关驰名性的举证将变得更加容易,并且有望防止他人注册相同或相似商标。
(4)有关商标注册异议的修改
收到商标注册异议的被请求人无需等待收到由商标局发出的请求书,可以直接根据从印度商标局官方主页下载的异议请求书电子记录提交答辩书。此后无需再等待印度商标局书面文件的送达,加快了异议案件的处理。
(5)简化申请表格
简化了申请表格,将75种表格格式整合为8种。
(6)申请声音商标所需文件
规定在提交声音商标申请时,需要提交长度不超过30秒的MP3格式的声音副本以及乐谱。
B 费用修改
(1)手续费上调
政府的主要手续费提升至约原来的两倍。
(2)电子申请手续费优惠
为促进电子申请,如申请人选择电子申请,则申请手续费将享有10%的折扣。
注:
(i) Intellectual and Property INDIA :Trade Mark Rules, 2017 notified March 06, 2017 (英文PDF)
http://www.ipindia.nic.in/writereaddata/Portal/News/312_1_TRADE_MARKS_RULES_2017__English. pdf